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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乡县2021年公开招聘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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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经济开发区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35周岁(1985年12月6日至2003年12月6日期间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条件表要求),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柏乡县2021年公开招聘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2.本次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2月6日。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8日

2.报名地点:柏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柏乡县政务服务大厅)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及其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近期同版免冠彩色小二寸证件照6张;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填写《柏乡县公开招聘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免交报名费。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领取笔试准考证时,考生还需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组织工作由柏乡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设最低控制分数线,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试卷委托专业机构出题,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部分内容,一张试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上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陆柏乡县人民政府网进行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人选与计划招聘人数1.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柏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且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报到证原件或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等材料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

面试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到表彰奖励的防疫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柏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依次递补。

(六)公示

柏乡县公开招聘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的人员,经集体研究、审核汇总后,在柏乡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人员占河北柏乡工业园区控制编,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按相关政策缴纳社会保险,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首聘合同期限三年)。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试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其它事项

如遇到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咨询电话:0319-7713577(人社局)

0319-7717968(经济开发区)

监督电话:0319-7722915(纪委监委)

柏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1:《柏乡县2021年公开招聘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x

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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